一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要分期投资,但没有完全到位,这时股东想要分红,违法吗?有法律依据吗?请指教。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据此,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纳。如果公司盈利,股东可以分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