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什么意思,和版权怎么区分
你好,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
著作权的取得,是指著作权人取得了著作权法的保护。分为自动取得和注册取得两大类。自动取得是指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取这种自动取得制度,我国也是采取这种制度。注册取得是指以登记注册为取得著作权的条件,作品只有登记注册或批准后才能产生著作权,而不是自动产生。少数国家采取这种制度。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须经过任何批准或登记手续。此外,无论作品是否发表,只要作品已经创作完成就能取得著作权的保护。
《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作者有权发表或不发表其作品,在不同场合发表;
(2)署名权,以在其作品上署真名、假名,或不署名,或以后署名;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比如授权出版社的编辑修改;
(4)保护作品的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他人不得分割、断章取义、歪曲、篡改;
(5)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中的程序本身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通过演员的声音、表情、动作在现场直接公开再现作品,以及通过放映机、录音机、录像机等技术设备间接公开再现作品或者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