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著作权人一人死亡后发表权继承问题
这还是有问题,
1、作者死后50年,除署名权,修改权,保证作品完整权继续受保护,其他财产性权利法律不再给予保护,这时候就不存在谁发表和收益的问题了,更不存在给别人分配的问题。
2、有一年度司法考试单选题认为合作著作权人生前明确不发表,死后其他合作著作权人发表所得收益应该分给其继承人部分收益这个答案是错的。
3、有一个疑惑:合作著作权人生前明确表示不得发表作品,是否就从侧面剥夺了其继承人的发表权及由发表带来的其他财产权?还是继承人有权不依被继承人生前的主观意志而当然继承发表权及其他财产权呢?
4、合作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发表的,其他合作著作权人有权发表,但应该分给其部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