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不是一定要选原来的几个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因为他们几个人上界当选后每人多交了10万元的股份(我们34名员工从国企分离出来时也将股份带到新的公司)。2、我们这个股份制公司是不是私人的公司?这个公司
第一,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分有限公司两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没有“私人公司”的提法。公司的性质以公司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第二、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连选可以连任,没有规定选与不选原来的董事会成员。第三、董事会成员的报酬由股东会决定。第四、公司员工退休问题按《劳动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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