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有证据可以证实河南公司未经过我们的授权擅自发展了的代理商,按照合同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我们的损失。但我们现在烦恼的是:当初麻痹把营业执照复印时增加了注册资金给对方,且我们经营的属于
您好:
此案中,对方律师的观点不能成立,因为此案不存在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问题,合同成立,且已实际履行。至于注册资金的修改问题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效力,而且此问题也没有给河南一家公司造成损失。至于没有ICP(电信增值经营许可证)而进行经营是由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你进行查处,而不能因此认定合同不成立。至于注册资金的修改问题,我方还可以笔误进行抗辩。如果对方违约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胜诉的可能很大。您就此问题已经咨询过,如果真正启动诉讼程序,诉前准备工作非常重要,证据的调取和选用也非常重要。如果需要你可以把相关的材料发到我的邮箱(email:lkxyx@163.com)或电话:010-86701299 我们共同探讨,争取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