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商量都同意离婚。现在她说要我把离婚协议书给她邮寄过去。请问这样可以吗
男女双方离婚,有两种渠道。一种是行政离婚渠道,就是男女双方对于离婚本身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以及夫妻债权债务处理等均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到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一种渠道是司法离婚渠道,就是男女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另外一方可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除此之外,并无其他渠道。
按照您所说的情况,您除了要和对方协商离婚之外的其他问题,达成一致后,去结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方可视为已经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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