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此案在高院下裁定书中止执行后,现在的状态是恢复到二案的二审判甲退出学校,还是恢复到一案的二审维持合伙关系?2、高院再审是对原来的证据审理,还是要求重新提交新证据?3、上述合伙的学校中,法院在能否判
你好:
根据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 现在的状态是回复到二案的二审判决结果;
2、 高院是在原来证据的基础上审理,除非有新的证据提交给高院;
3、 一般情况下,退伙需要法定的条件,主要为:一、双方的约定,二、一方没有按约定投资,三、一方没有尽到合伙人的义务给合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法院是否能够判令一方退出,是要看过具体证据之后才能定论的,现我没有看到任何证据之前是不敢下结论的;
4、 若乙方败诉,法理上是可以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的,但实践中是很难的,不属于滥用诉权;
5、 乙根据一案的判决结果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关系,法院是应该受理的;
6、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没有看到判决书和任何的证据前,是不敢妄下结论的;
7、 再审期间是三个月,但案件复杂的话,法院是可以申请延期的;
8、 不合法,一般情况下案件都是公开审理的,除非该案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相信这个案件对你非常重要,而且高院提审有可能是最后的机会了。所以,如有可能,请你拿所有的材料到我们办公室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