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股东及其家人是否要承担责任?
从你的问题当中可以看出,你现在十分焦急,对于一个对法律不是很熟悉的创业青年来说,你的担心是完全可以理解,不过,经过我的解释,也许你心理就会有数.
第一,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当初你们把钱投入进去形成注册资本,公司独立的财产就形成了,公司的所有活动经费支出收入都走这公司帐户。也就是说,公司以其独立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而股东,以投入的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承担责任,所以股东的责任叫有限责任。换句话说,公司最不好的结局是破产解散清算,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其他的责任是不需要用私人财产来偿还的。公司是不同于合伙企业,也不同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不需要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既然你自己只以你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了,那跟你的老婆就跟没有关系了,所以,不必选择离婚,更不必写什么协议。
第三,你所称的你的合伙人应该是公司的另一股东,他个人借的高利贷,跟你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即使他以公司名义借的款,跟你的个人财产也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你出资到位,你不需要用任何个人财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第四,你所说的公司质押给担保公司,然后其他一系列的问题,因为本身比较复杂,建议你还是找个自己所信任的律师,进行沟通,把事情搞清楚后再提出方案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