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1,单位同意给我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
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应当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性收入来计算。而工资性收入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经济补偿金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性收入为计算标准,而不应以应发工资为准,即扣除社会保险金、公积金、税收之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