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直不给我明确正面的答复关于付不付提成的问题,我是应该先找劳动争议仲裁所呢还是直接可以请律师发律师函?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
可以先发律师函,然后将劳动仲裁及以后可能的劳动诉讼一起委托律师处理。争议发生之日应该以公司明确拒绝支付提成之日起算,如果没有明确的拒绝则以离职之日为准。如果将该事务全部委托律师处理的话,我们所一般律师费视情况在1500—2000元左右,发律师函免费。如果单单发封律师函的话,我们收费200元。诉讼时效从劳动仲裁有了结果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