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算时间吗?
取保候审的起算时间 不是从次日起算 从手续办理完毕那一刻就算。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 案件尚未办结 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 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 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