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和一个朋友签约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如下:乙方是我本人,是否能起到法律保护
律师,你好,请问我和一个朋友签约了一份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如下:
甲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决定,乙方出资人民币 *** 元作为股金投资甲方经营合法生意.
第二条 由甲方一人进行经营与管理,乙方不参与经营,不负责亏损.乙方只享受每月分红金额人民币 元,.每月一次,直至甲方将全额退还给乙方为止,甲方于每月30日前将分红金额人民币 元汇入乙方账号,账号-------
第三条 乙方享有半年后退出股金的权利,乙方退出股金时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协议时间内,将乙方入股时的股金人民币 元全额退还给乙方并结清分红全额,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退出股金和拖欠股金,否则甲方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入股股金的十倍)
第四条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以上的协议甲方为我朋友,乙方是我本人,象此协议是否能起到法律保护,让我朋友还我的钱呢?我按合作协议的时间提前一个月提出退股,到现在甲方拖欠股金和这两个月的分红都两个月时间了,所以在法律上来说此合作协议书里的股金和分红都受法律保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