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授法律保护吗
你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因此,要看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是否符合结婚实质条件,如符合,是事实婚姻,夫妻关系受法律保护,如不符合,则是同居关系,不具有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