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人签订了一个女装品牌股东合伙协议,我应该把原始协议给他们吗?我还有责任或义务跟他们分担债务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看完您的问题,提醒您,凡今后涉及到权益方面的事项一定要落实到书面协议上,避免今后出现问题,无从取证,谨慎为好。
首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根据合伙人出资以及责任承担等标准分为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根据您叙述的案件事实,您等三人出资设立企业的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任职期间对合伙企业对外所负债务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再次: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您已于合伙企业稳定经营时退伙,按照法律规定,经法定程序退伙后即2016年6月后不在对合伙企业对外负债承担责任。但是问题就在于,您没有把退伙事项以及合伙人之间的约定落实到书面协议上,存在很大风险。
解决途径:在将原始的出资协议给另外两个合伙人之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将退伙时间、退伙事项、退伙时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对外负债情况全部落实在纸面上,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综上:因网络咨询时间以及书写篇幅有限,具体怎么解决以及补充协议如何签订更严谨,可见面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