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债务人的财物是否构成盗窃罪!
[quote][b]以下是引用[i]qisi在2005-7-27 22:00:00[/i]的发言:[/b]
我朋友出事之前一直热忠于慈善事业,在他经营旅行社近三年的时间里,为当地普利藏文学校(藏族孤儿学校)牵桥搭线,间接的帮助过很多失学孤儿。尤其在普利藏文学校改造项目期间,无偿为意大利爱科基金提供项目管理办公室及办公设备,并积极参与学校改造项目的管理工作。
请问在法庭上诉讼这些事是有用吗?会不会起到片面的帮助吗?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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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成绩或贡献不能作为辩护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