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及工伤赔偿
你好,申报缴纳社保费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可要求单位依法缴纳社保费。
工伤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辅助器具费等。其中六级伤残的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六级伤残每月的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上述劳资纠纷,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裁决,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法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3条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