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署日期是3月15日(有双方签名与手印,但未经过法律部门公证),我父亲的借条上的日期是3月16日,离婚证上的日期是3月17日。请问离婚协议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日期是3月15日,还是17日?我们
是啊,所有证据对于外人来讲是很难“逃避”是其个人债务,但是你父亲已经承认,也证明对方是知晓的,所以对方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要完全避免连带责任恐怕要从对方明知你父母已经不好甚至要离婚及分割其11万现金着手,他借钱的目的和对方是否明知其目的,从非法上下功夫,不保护高利贷等非法的借贷等,本案是有难度,关键是你父亲现在要配合,看看是否还有其他证据,同时其借钱用于何处等。是否有勾结等证据?要靠你父亲去提供证明,否则,判了是共同债务,你母亲连带偿还,最后由你父亲偿还你母亲,但是其可能已经是身无分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