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首先对你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解答我表示非常的感谢,我还有点不明白希望你能告诉我。我查了法律资料是说担保期限在欠条到期后半年之内可以,如果在半年内我没有主张过权利则担保就失效了。只有找
首先感谢您对我的信任。
担保方式分为两种:连带担保和一般担保,本案从借条可以看出:如到期刘永不还由我王晶还,此担保为连带担保。即债务人与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您可以向二人其中一人申请还款。但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如超过诉讼时效,您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据能够证明此期间您曾经向二人主张过权利,否则视为诉讼已过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