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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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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构成要件有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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