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行政复议最后两天,公安机关给我两个选择:一是让我撤消复议给我一份解除拘留的证明二是如果不撤消那还得执行还说事情闹大了对我不利.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我弟的女友可做证人吗?如果复议不成功是不是还
当时有两张纸,一张暂缓执行一张是解除拘留证明(它上面的期限事17号到21号,期满解除) 是已经给你们了吗?到底是否已经执行?已经进去过了,但是又有暂缓执行?解除拘留?你弟到底都做了些什么?是临时进去附和,没有其他过激行为?一起进去有多少人?复议中,已经暂缓执行了,也已经解除了?还是没有给你们解除拘留的证明?如果已经解除,则不应该再进去了吧,关键就是已经有过污点,你申请复议也就是想要求撤销其开始做的拘留决定,最好是协调,你撤销复议,公安也同时给予撤销决定。如果是女友则证明力很小,因是他的厉害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