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没写“再次复印无效”,我们应该承担责任交钱吗?2:他们就凭那身份证号码和我爸爸的名字能对上,而没有我爸爸的签名,也没有任何笔记,就能在法律上让我们承担责任交钱吗?3:将来打官司
你好!
就你咨询的问题,本律师解答如下:
一\\就你所遇到的问题,本律师凭多年的诉讼经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认为,你们无须承担任何责任.原因:1\\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并无规定,无\"再次复印无效\"字样,当事人须承担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的法律后果.2\\按照规定和通常的做法,移动通讯公司为消费者办理电话卡需与消费者签署合同,而且,合同上必须有消费者本人(使用卡本人的签名),否则,本人不承担违约责任;3\\本案中,需承担法律后果的是通讯公司和实际使用者,与你们无关,因为,通讯公司未尽审查义务,致使他人冒名使用其电话卡,其应承担过错责任,如通讯公司找到冒名者,则冒名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二\\该案件的你们胜诉是肯定的,通讯公司如想打赢官司,必须证明你们有过错,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从你们所叙述的情况看,除非对方伪造证据,证明你们有签字行为,或将身份证借给他人,或授权他人买手机.,但是,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