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受伤骨折是参照工伤标准还是交通事故评残
《侵权责任法》3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该条规定了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原则,即除非教育机构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否则就要承担责任。至于伤残鉴定标准:我国目前由各个部门制定出来的有效的伤残鉴定标准五花八门,而且评定标准并不一样,同样的伤情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评定出来的伤残等级完全可能不一样,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例一般按交通事故标准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