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残疾评为6级,该职工公司是如何赔偿
您好!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6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0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前述意见,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