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评估怎么评估?
被征收人对估价报告有异议,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复核结论。改变估价结果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未改变估价结果的,应出具书面通知。
征收当事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向自治区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专家委员会对鉴定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进行审查,出具书面鉴定意见。经专家委员会鉴定估价报告存在差错的,估价机构应当修改、调整,重新出具估价报告。
估价机构对专家委员会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