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男的不要叫我打胎说会给我打胎钱结果不给如果我要是吧他照片放打胎说他怀孕抛弃连打胎钱都不给会不会
同居怀孕打胎纠纷:男女双方未婚同居生活 有违社会公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后 司法实践中已不再提及“非法同居”的概念。恋爱期间 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的是道义上的责任 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男女双方婚前同居 虽有违我国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但并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男女双方婚前属自愿同居 在同居期间女方怀孕 怀孕后女方做了引产手术 对其身体确实造成了一定伤害。女方的损失为:人工流产后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必需的营养费。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按照公平原则 男方应给予女方一定的补偿 司法实践中可认定双方各负51%的责任。希望我的耐心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获得你的认可 祝福你和你的家人国庆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