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财产保全有关问题
如果公司是“空壳”的话,公司作为被申请人的意义已经不大,因为公司已经无法还款。你说的法定代表人是否是公司的股东?如果是的话,你应当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利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从而逃避债务,出现这种情况,股东是应当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你可以以你向法定代表人打款的凭条作为证据,向仲裁庭提交,追加法定代表人为被申请人。如果仲裁庭不予追加,你应当落实公司的股东是否实际履行了出资,或者出资后是否抽逃出资,因为股东应当在认缴出资额内对公司承担责任。你的案情比较复杂,有关细节问题你可以电话联系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