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提交诉中财产保全申请书,还要准备什么吗?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
⑴首部
①标题;
②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③请求事项;
④必须写明要求保全财产的总金额,如无法计算准确,也可以写作"或以相应价值的财产",这一点非常重要。
⑵正文
①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②证据。
⑶尾部
①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②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③申请时间。
⑷附项
附上有关证据外,还应附上担保材料。
除了申请书外还应该提供:
1、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2、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3、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4、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5、如果是在仲裁期间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还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要求法院协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函。
6、当事人应在申请财产保全后15日内起诉,否则将解除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