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下,我合同马上到期了,公司撤销
1、劳动合同到期前,单位一般会征求员工续签意向。
2、如果合同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不同意签订,应向劳动支付经济补偿,一年一个月。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原劳动合同条件或者提高条件劳动者不续签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依照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支付补偿金总额的50%至100的赔偿金。
4、如果你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再和你续签的,在结算工资时可以向单位要求补偿金,单位拒绝履行的,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并申请加付赔偿金。以合同到期前十二个月的实发工资或者税前工资为基数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