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结婚婚房借用女家。买了大新房,现在儿媳闹离婚,要求分割三份之一共同财产,这样合理吗。
你好!要看是谁出资的,如果子女有出资训,子女的份额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全部由父母出资的,则子女的份额的相应出资属于父母的赠与,虽然可能没有通过书面形式表示是赠与一方或者双方的,但合同上老人是夫妻双方的名义,而子女只有一方的名义,我个人认为可以视为赠与一方的表示,因此应当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你儿媳无权分割。但由于没有书面形式,法院会怎么认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