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后如何办理
户口注销是依当事人申请或公安机关依职权注销, 只有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才能依职权注销:
(一)户内成员死亡的,依序由户主(非户主死亡)、户内成员、生前所在单位、基层组织、其他亲属及时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凭申报人居民身份证(单位的为介绍信)、《死亡医学证明》或相关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文书等证明材料办理,历史上死亡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文书的,可以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工作站或居委会出具证明,社区巡警核实后加具意见作为办理凭证。
(二)获准出国境定居或因双重国籍、双重身份获准注销本市户口的。
(三)被征集服现役的,不需要缴交身份证。
(四)因非法落户、双重户口等原因被注销户口的,应当缴交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
你不属于上述注销条件,公安机关做出的注销决定是错误的,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