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信号灯为直行和左转同时亮,我小汽车左转时待对面机动车全部通过时才开始转弯,车速约20码,被直行道一高速行驶摩托车撞上右侧前门,车速鉴定结果已出,我的车速未检测出,摩托车车速69至71码,摩托车
既然警察认定责任 不服 参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申请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