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这次事故中,本人、体育馆老板及王先生之间的责任如何划分?本人今年24岁,眼睛的受伤对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均产生较大的影响,该如何确定赔偿金额?提出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如果今后眼睛产生例如青光眼等由
这是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直接责任人是王先生,体育馆与你之间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你与培训班的组织单位存在合同关系。
从上述法律关系来看,我个人认为你可以起诉王先生和培训班的组织单位,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而认定是否存在责任,则要看他们在你这起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过错的大小程度与损害结果之间关系程度来确定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