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国家规定有没有哺乳时间?国家有没有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2、我分公司的文件规定是否与总公司文件规定相违背?是否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找哪些部门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载明,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且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