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生育保险未满一年,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吗?
1、关于生育保险费的缴纳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2、关于生育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3、关于生育保险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享受生育保险津贴的条件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并无规定,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重庆规定要缴满6个月以上,上海规定要缴满9个月以上。
5、生育保险津贴与工资不可兼得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