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和他的技术都是从同一个联盟(非营利性)的网站上获取的,现在我想用从网站的网页上发布的这些信息作为证据莱破坏其专利的新颖性,我应该能无效他的专利和证明我没有侵权吧?
朋友:
1、如果您仅仅是使用了相关的技术,而没有公开,您不能够因此破坏其专利的新颖性;
2、网站上公开相关技术的时间要早于对方申请专利的时间,而且,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样,您才有可能因为这些信息破坏其专利的新颖性。
胡少波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
知识产权法学硕士
商标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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