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必须要有理由和证据吗?
如果当事人想起诉离婚,必须向法院提供双方离婚的证据。否则法院不会判决双方离婚。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可见“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确定准离与不准离的原则界限。它有两层含义:一是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或没有完全破裂,即使调解无效也不准离婚。
如果一定要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起诉书、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还要提交相关财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电话咨询我。或者加我微信(电话号码就是微信号)详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