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办理离职手续怎么办?
你可以用EMS邮寄,在邮寄单上备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不是离职通知,离职与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意义不同。个人承诺保证书能不能代替离职证明要看新单位是否同意,2月9日才正式上班,2月9日前未在学校您觉得算旷工吗?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37条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你是依据38条(单位有违法,劳动者随时解除)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就不存在提前30日书面形式的问题(但出于对证据的固定,可以邮寄EMS并注明)。你们合同上约定的途离职是指双方都无过错,劳动者来不及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也未与单位协商好就不辞而别的情形。但本案中你是有法律依据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合同中所说的擅自离职,故无所谓擅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有一句法谚“任何人均不得因其不法行为而获益”,本来单位违法在先还想从中获益,想恶人先告状倒打一耙。我们只不过是在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按照学校的逻辑,你就得给我上班我还不发给你工资不给买社保,想离职还得看我脸色等我找到合适的人了你再走。学校不给发工资,不买社保已经违法,那我就可以按劳动法38条可以说走就走,甚至可以不用通知你,而且还可以要求学校给经济补偿金。建议先协商解决,再向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劳动局投诉,不行的话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