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综合保险条款2018年最新版的有哪些内容?
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合同”,由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文件构成。
保险财产
第二条坐落于保险单上载明地点,属于被保险人所有、与他人共有、代保管或租赁的下列各项合法财产可作为本合同的保险财产由投保人选择投保并在保险单上列明:
,一,用于居住的房屋~该房屋特指房屋的主体承重结构、围护结构及其室内附属设施,
,二,上述房屋内装潢,
,三,室内财产特指上述房屋内的家具、厨房用品、床上用品、服装、文体娱乐用品、除本条第,四,款列明的便携式家用电器以外的其他家用电器,
,四,便携式家用电器,包括便携式电脑、CD播放器、随声听、MP3播放器、电动剃须刀、照相机、摄像机及其他类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