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罪认定阅读:0
老师强奸学生应按强奸罪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老师强奸学生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寻衅滋事罪量刑
2018-08-03
伪造公司印章罪
2018-07-13
故意毁坏财物
2018-08-08
组织卖淫
2018-07-19
敲诈勒索
2018-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