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那些呢?
1.私产房屋拆迁
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域、用途、建筑面积以及新旧程度等因素进行评估,所评定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为补偿标准。对被拆迁的私产住宅房屋,为照顾被拆迁人的经济利益,鼓励实行货币安置,在被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基础上,增加30%补偿金。
2.拆迁住房改革房屋,公产房屋承租人按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买断房屋全部产权后,可按私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和安置。
3.拆迁用于居住的自建自用无产权证房屋,该房屋结构较好、使用面积大于10 m2 ,使用人在该房屋居住5年以上的,按下列方式安置使用人:如选择货币安置,按被拆迁房屋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的价格给予补偿;如优惠价购买安置房屋产权,只允许在安置户型内购买顶层产权房屋,拟建安置房屋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的90%与被拆迁自建自用无产权证房屋的货币安置补偿款相互结算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