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子增值部分的分割
您好,房屋增值部分不是评估价减去购买价。您的计算方式是错误的。首先要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如果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具体分割方式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1/2除以原房屋实际总房款(即购买价及已经支付的利息总和),得出的百分比乘以房屋现价(评估价),即为房屋所有者一方应向对方支付的财产数额。您为房子的贡献是(已按揭还款本金+利息)/2=A ,您占的比例为A/(实际总房款即购买价1300000+已经支付的利息)=B% ,您应分的为2400000*B%=C。按照这个计算方式,如果房产归对方所有,则对方应当补偿您的数额为C。具体案情您可以来电或QQ咨询,QQ:316350359。律师在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并审查您的相关证据后,会为您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意见或具体的诉讼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