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我介定一下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我老公的个人财产?[原创]
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先从中分出一半,另一半做为遗产由你和他父母平均继承。这道理我懂,问题是房产证是我老公的名字,买房时他父母拿出15万元(没有作特别的说明)。,房子总买价是23万元。他父母虽然当时拿出钱没作说明,但到法庭上他们要是说这是给他们儿子的,或者说是他们与我们一起购房之类的话,那可怎么办呀?他们一直与我们住一起的,因为我老公是他们唯一的儿子。我想知道如果以后真的打起官司来,是否对我不利,我该收集哪些证据来主张我的权利,拿到三分之二的产权?如果是协调解决,我补给他们10万元,由他们协助我办理产权过户,是否合理?盼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