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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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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承责任人田,农村家庭承包地(责任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的,不存在继承的问题,除非该家庭户没有人或者全家迁入设区的市。继承责任田,我国对于土地承包,我国是以户为单位的。如果原来是农业户口,现在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将来父母不在人世时,因为现在已经不是该村集体的成员了,所以不能再继续承包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承包的土地,继承权合同到期后就停止了。因为和村集体是承包关系,因此,农田无处分权,只有使用权,对山林现在可以申请林业部门批准,出售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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