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个人签的租房合同,是代表个人还是公司
非常感谢各位楼主的建议,特别是五楼楼主一针见血的分析,他们确实是增加难度。下面是租赁的合同,帮忙参考一下:
甲方(出租方):刘经理
乙方(承租方):李经理,王出纳
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愿,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双方自愿达成本租凭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位置,期限,租赁费用
1,租赁位置:****门面房,40平方米。
2,租赁期限:2005年5月9日起至2008年5月8日止。
3,租赁费用:人民币七万伍仟元整/年。乙方经营期内所承租门面房水,电费由乙承担负责支付:在乙方经营期内,向甲方支付年度经营上缴税务,工商费用包干人民币三千元整。
4,支付方式:租赁期内每年向甲方预付全年租金人年币七万五仟元整,水电费用根据乙方实际用量查表支付,税务,工商包干费用全年一次性预交。
二,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出租门面房的出租权属归其所有,无任何权利争议;
(二)在租赁期内不得将乙方承租房另行出租其他方,除非乙方出现本协议的违约行为;
(三)保证任何与外界的权利争议,均不影响乙方的承租权益。
三,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负责及时交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费用,不得出现拖欠;
(二)遵守各行政与市场管理单位的规定,不得在承租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摊位转租其他方,否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出租摊位;如确实因经营需要转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转租手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之日时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纳拿走了我的所有凭证,我们公司的账目都在他手里,所以他才有持无恐。如果打这场官司的话,会不会挺麻烦,没有凭证帐目,我们公司有胜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