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装修公司的,喊的工人去装修,但是工人叫的另外一个人去的,现在另外一个工人受伤了,我有多少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对于木工在为你方提供劳务时所受伤害,你方负有赔偿责任,但可根据对方存在的过错,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至于过错比例的分摊,须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木工自身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你方是否为其工作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当然,如果你方有证据证明木工受伤是其故意造成的,那你方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否则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只是赔偿比例大小的问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