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快递公司从事快递员工作,由于该公司一直未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如何处理。没有发下来我该如何申诉。
一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支付赔偿金;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违者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还有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