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1)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中的劳动争议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是否违反有关时效制度?为什么?(3)如果裁决有效,民工派代表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能否受理?为什
1、所述存在争议,一般来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以用人单位的住所地为管辖地来受理劳动争议的。但各地为尽快地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在法律规定不明确的地方,往往会有所突破。严格来说,这与保护弱者权益的立法精神是相一致的。2、依劳动争议仲裁的处理期限的规定,自劳动争议仲裁受案后,除出现法定的事由,一般应在40天内结案。3、当事人自收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如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该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我国民诉法的规定,法院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