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听说土地使用金必须计入房价内,如果合同上有签附由购买者承担,属于重复性收费,是不合法的。请问:我是否可以不交纳此笔费用?法律依据在那里?2、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支付问题,经过查证,规定还要求,具体实
1.土地出让金是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开发土地的使用权时向土地管理机关支付的土地费用,未经交纳不能取得开发土地使用权,从这个规定讲,出让金不应由购房人承担。2.一般讲,房屋价格中包含了该房所依附的土地的出让金的费用,合同如未特别约定,购房者不应另承担土地费用。但购房合同未将土地费用归入房价中,约定由购房人向开发商支付的话,我认为购房者应从合同规定,向开发商支付此笔费用。3.关于专项维修资金的问题,你可向当地建委部门咨询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