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要赢这场官司很容易,因为有他亲笔签名的收据。可现在我们最担心的是只赢了官司收不到钱(他可以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所以我现在非常想请教律师:1 中国的法律里有没有“背信”和“侵占”这样的罪名?
你好
1、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对方“返还财产以及赔偿损失”,证据为对方签收的收据,电话录音等。
2、可以直接向法院以“侵占罪”控告对方,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如果对方退还财物,侵占罪不成立。以上两种方案只能择一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