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我的名誉买房,代签了买房合同,没有付定金。次日觉得不妥和中介说取消,算违约么
您好,父母以您的名义与中介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您拒绝追认,则该合同对您不发生效力;关于违约内容,要看合同中的具体约定。
《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